找資料的時候很常看到「大陸新娘婚友社」這類說法,而多數人會預設:只要是一家有登記的公司,應該就是合法的。
這個預設是錯的。
一、兩岸婚姻媒合同樣採許可制
很多人知道跨國婚姻媒合受《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但以為兩岸婚姻不受管。不是。
大陸配偶適用的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這一套,而媒合同樣採許可制,而且同樣不得營利:
- 必須是依法設立並經主管機關許可的非營利法人
- 不得作為營業項目
- 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
所以「有公司登記」「有婚友社招牌」都不等於有媒合許可——公司的本質是營業,而這件事不能當成生意做。
兩套制度的全貌,「外籍新娘」和「大陸新娘」走的是兩套法律有完整對照。
二、能收什麼、不能收什麼
判斷的關鍵不是金額高低,是這筆錢買的是什麼。
可以收的:政府規費、第三方成本,以及對應具體行政工作的服務費——文件翻譯、公證與驗證代辦、流程諮詢、隨行口譯。這些的共同點是:做了就有,和結果無關。
不能收的:介紹對象的費用、安排見面的費用,以及任何與「有沒有成」綁定的金額。
有一個很乾淨的檢驗方法:問對方「這個價格會不會因為成不成而不同」。只要答案是「會」,那就是期約報酬。
兩邊的費用項目各自由哪些東西組成,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費用的結構差在哪逐項列過。
三、兩岸案件特有的收費陷阱
除了共通的問題,兩岸這一側還有兩種常見的說法要特別小心:
「文書那邊要打點」——大陸地區的文書要透過海基會驗證,這是公開的程序、公告的收費,沒有需要打點的環節。
「面談可以先安排」——面談的時點與方式由主管機關決定,沒有人能代為安排或加速。
任何提到「管道」「關係」「加錢可以快一點」的,不是詐騙就是在違法。
四、怎麼查
三件事要分開查,而且都要查當期:
- 法人登記——這個團體存不存在
- 媒合許可——有沒有經主管機關許可從事婚姻媒合(有登記不等於有許可)
- 目前的狀態——許可會受定期查核,也可能被廢止
第三點最常被忽略。會出現這種情況:一個團體幾年前確實有許可,網站上還掛著當年的文件,但現在的狀態已經不同。對方提供的舊文件不能當作證據。
五、為什麼這件事對你有實際影響
不是法規名詞的講究,是它會直接影響你的案件。
面談這一關會檢驗。兩岸婚姻同樣有面談程序,確認的是婚姻真實——問的是生活細節:怎麼認識的、對方家裡有誰、住哪裡、做什麼工作。
違法管道的商業模式是「快」:見一兩次面、拍照、簽文件、送件。在那種安排下,雙方根本沒有共同生活的資訊可以講。答不出一致的版本,不是因為緊張,是真的不知道。
而且出事之後找不到人——沒有登記、沒有營業地址、收款用個人帳戶,案件卡住時連申訴對象都沒有。
六、不論委託誰,自己要掌握兩件事
- 留一份完整的文件副本。全程委託也一樣。這是最低成本的保險,而且在對方失聯時是你唯一的依據。
- 知道整段流程走到哪。不必自己辦,但要知道現在在哪一關、下一關是什麼。
七、先看懂流程,再決定要不要找人幫
違法管道之所以有市場,多半是因為當事人覺得流程太複雜、自己辦不來。
但流程是可以看懂的,看懂之後才知道哪一段真的需要協助、該付多少才合理。兩邊制度的差異、證件體系、以及來台之後的生活適應,站上這幾篇可以先讀: 證件體系:身分證、戶口本、護照與台胞證分別是什麼、 和大陸新娘相親,我們需要注意那些問題呢。
小結
- 兩岸婚姻媒合同樣採許可制、不得營利——婚友社招牌不等於有許可
- 能報總價、保證結果的,本身就在違法
- 海基會驗證與面談都沒有「打點」或「加速」這種事
- 查登記、查許可、查當期狀態,三件事分開查
各項程序與許可規定請以內政部移民署與相關主管機關的現行公告為準。